2016年10月4日 星期二

段考後更換座位表規則 (10/13起開始登記)

1. 保留每排2~4座位共18個給希望坐前面認真讀書者登記。
    (1)人數超過時,以登記先後為取捨依據。
    (2)此區域登記後由導師依狀況安排位子,不再變動。
    (3)若有任何不適理由 (如:眼睛看不清楚...等) ,
         應主動先登記此區。
2. 第2、3、4、5排第一位子原則上為特別座
     (如:上課會講話、會睡覺、不專心者...) ,
    若無特定人需坐此位,則列入抽籤位。
3. 剩餘座位為抽籤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