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 星期一

108學年度四技二專一般甄選入學報名

一般甄選招生委員會

1. 第一階段校內網路報名56(星期一)523(星期)
   報名網址:全訊校務系統/四技甄選報名
2. 523(星期四)寄發統測成績單
   524日(星期五)發報名確認表
   請學藝股長於527(星期一)前收齊確認表併報名費交至註冊組。
3. 65(星期三)10:00 四技甄選一階篩選公告。
4. 四技甄選二階報名已在畢業後,65(星期三)10:00至各校所訂截止日止,因此四技甄選二階報名,學生須自行個別網路報名與繳件
5. 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練習版開放使用時間即日起至108531()17:00開放。
6. 515(星期三)下午2點至4在文薈廳辦理「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2階段網路報名」說明會,第6(14:10-15:00)為資訊科2班、電子科2班、控制科2班、電機科2班、園藝科三乙共9班,第7(15:05-15:55)為商經科2班、資料科2班、會計科2班、餐飲科2班、園藝科三甲共9班,請導師隨班點名。


108一般甄選入學簡章

108一般甄選對照表

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連結    

重要注意事項 (摘自簡章P3)

2. 本招生設有「一般組」、「青年儲蓄帳戶組」兩組,採分組聯合招生,每位考生限就
 符合報名資格的組別中,僅可擇1組報名。
3. 報名「一般組」之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
 跨群(類)之群(類)別】中,至多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甄選,但各校
 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
 之說明。
6. 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通行碼僅
 限考生本人使用,考生登入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相關資訊系統,皆須使用
 此通行碼,應妥善保存通行碼,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若因此造成資料洩漏或參
 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之相關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負責。遺失時,須依通行碼遺失
 補發規定,填妥補發申請表並黏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後,傳真至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補
 發,補發以1次為限
7. 請考生預先準備第二階段報名表件及各甄選學校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所訂
 繳資料、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相關備審資料並檢查確認正確無誤。俟通
 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依本簡章規定方式繳交。
8. 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含體驗學習報告書)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考生上傳單一項目
 PDF格式檔案大小以5 MB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學程所有指定上傳項目PDF格式檔
 案大小總和以10 MB為限;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有另訂以
 郵寄方式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除以網路上傳繳交外,應依其規定方式另行繳交,
 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9. 若考生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
 (類)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應自行選擇1項對
 加分最有利之證明文件,作為甄選原始總分加分依據。技藝技能競賽獲獎證明或技術
 士證,在第二階段報名截止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換)繳件。
10. 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
 「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甄選總成績「在校
 學業成績」欄。
11.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108年6月14日(星期五)至108年6月30
 日(星期日),考生報名時應參考「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第二階段指定
 項目甄試日期」內所列指定項目甄試日期,審慎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考生不
 得以須親自到甄選學校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第二階段指
 定項目甄試日期
12. 各組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於108年7月3日
 (星期三)10:00起至108年7月6日(星期六)17:00止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經分發錄取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13. 本招生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考生應自行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14. 108學年度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
 律不得報名108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在本招生報名前,已獲108學年度「大
 學辦理特殊選才」、「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科技校
 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保送入學」、「大學繁星推薦入
 學招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或其他
 (大學)招生管道錄取(報到)取得入學資格之考生,未於各該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
 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報到後未依該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者,不得再報名本招生,本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委員會將以各招生管道主辦單位函告本委員會
 之報到或入學名單辦理查核,經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本招生之分發錄取生,如
 同時獲得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違者取消
 甄選入學之分發錄取資格。
15. 各組分發錄取生應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
 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得取消錄取資格,分
 發錄取生不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
 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